在旧大陆,法律明确规定用户数据的隐私权高于任何其他利益。在旧大陆 保护条例 全球数据保护条例》(GDPR)于 2016 年 5 月生效,自那时起,尽管技术在不断进步,但为了保护数据安全,还是进行了一系列变革。.
对于 美国保护 互联网上的用户数据尚未成为主要监管对象。在这个国家,国家安全仍然优先于公民隐私权。.
在北美,数据受三部法律保护: 1996 年颁布的《健康保险可携性和责任法案》,旨在保护个人医疗信息,只提供给治疗的医疗专业人员;联邦《公平和准确信用交易法案》,旨在保护消费者信用信息,防止与数据盗窃相关的欺诈行为;以及美国《儿童隐私保护法案》,旨在保护 13 岁以下青少年的网络隐私。.
数据保护的新范围
不过,GDPR 适用于任何公司或个人。 向任何欧盟公民提供商品或服务,无论该公司或个人位于世界何处。该条例也不区分公司与客户之间是否发生了商业交易。该条例还适用于在欧盟境内进行的在线行为监控者。.
该条例明确规定,其措施保护基本权利和自由。 欧洲公民的权利,尤其是个人数据保护的保障。不过,它明确指出,个人数据的自由流动既不受限制,也不受禁 止。.
在欧洲,已经建立了一些机构来监督和管理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既定法律的遵守情况。. .另一方面,美国没有界定任何拥有类似权力的机构,案件由相关法院单独裁决。.
这两种保护制度的另一个显著区别在于,在旧大陆,法规的重点是预防,避免侵犯用户的权利。而在美洲国家,重点则完全放在行动上,因为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当局就会介入。.
两种愿景的保护罩
1998 年至 2000 年期间,考虑到美国和欧洲都通过网络进行重要的商业和信息交流,制定了一些原则,目的是在某种程度上统一美国和欧洲在数据保护方面的行动。处理用户数据的美国公司依赖于这些原则:
- 通知: 消费者必须获知数据的收集和最终去向。.
- 选举用户可以选择退出数据收集和向第三方传输。.
- 转让如果个人愿意,他们应该能够将自己的数据转移到其他机构。.
- 安全必须不断加强数据安全协议。.
- 数据完整性收集数据必须有特定目的。.
- 访问用户应能访问收集到的有关他们的信息,并能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更改。.
- 应用必须建立适当的制度来落实上述所有原则。.
共同保护框架
为了解决两个地区之间的法律差异,欧盟和美国达成了一项名为 "隐私盾 "的协议。. .这一个人数据保护框架于 2017 年生效,双方承诺开展数据传输,保护用户隐私。与之前的 "安全港 "协议不同,在 "隐私盾 "中,处理或存储欧洲公民数据的美国公司需要履行更多责任。.
这些新措施包括与欧洲当局合作的义务。 在保护用户数据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司必须告知用户他们正在收集和向当局提供的数据。同样,美国也不能滥用这些个人信息。这方面的任何任意行为都将在适当的法庭上得到处理。.
隐私协议每年审查一次,以便做出必要的修改,适应当前的市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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