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贩毒等犯罪活动的收益披上合法外衣是一种破坏世界上一些国家发展的犯罪。在各个纬度 被视为安全威胁, 欧盟各国际组织已联手制止这一严重影响主权和国内秩序的祸害。.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是负责打击国际犯罪的机构之一,而洗钱经常与国际犯罪有关。«这一罪行触犯了我们所有人:自然人和法人。非法资金被用来资助其他犯罪,对中小型企业进行不公平的恶性竞争,模拟商业活动,并利用人们的名义让他们参与洗钱活动,»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已经确定了实施这种犯罪的三种基本方式:
- 货币实物流动:涉及大量货币(通常是大面额货币)的流动或运输。.
- 通过金融系统转移资金:涉及利用金融部门提供的产品和技术转移、转换或隐藏非法活动的收益。.
- 货物和服务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体系中的流动。.
然而,洗钱总会留下痕迹,迟早会被发现。. 一些国家正在采取行动打击这种犯罪。在哥伦比亚,《刑法典》第 323 条规定了 64 项洗钱基本罪行。该条规定,任何人获取、保护、投资、运输、转换、储存、保存、看守或管理其来源与偷运移民、贩运人口、敲诈勒索、非法致富、绑架勒索、叛乱、贩运武器、贩运未成年人、资助恐怖主义、资助恐怖主义、绑架勒索、绑架勒索和绑架勒索等活动有关的物品,均应承担罪责、叛乱、贩卖军火、贩卖未成年人、资助恐怖主义、贩卖有毒药物、麻醉品或精神药物、危害金融系统罪、公共管理罪、走私、任何形式的海关欺诈。如果上述行为是在所有权已被宣布终止的资产上进行的,则该罪行也将被定为刑事犯罪。.
根据哥伦比亚法律,即使产生应受惩罚的资产或行为的活动完全或部分在国外进行,洗钱行为也应受到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证明开展了外汇或外贸业务,或将货物引入本国境内,监禁刑罚将增加三分之一至一半。.
委内瑞拉和洗钱
委内瑞拉于 1997 年加入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 40 项建议。2012 年 4 月 30 日颁布的《打击有组织犯罪和资助恐怖主义组织法》第 35 条涵盖了这一罪行。.
在我国,洗钱罪是单主体犯罪,可由一个人实施,且活动主体不确定。它还被归类为自主犯罪,即只需证明个人知道资源的非法来源即可被认定有罪。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求主体参与行为是故意的。.
委内瑞拉立法通过转移、隐藏、窝藏、保管、管理、执行处置行动、转让或拥有货物、资本或权利,或转换从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药物非法活动中获得的资产,将这一罪行定为刑事犯罪。.
委内瑞拉立法中规定的基本刑事犯罪与西班牙立法中提出的类似。同样,两国都规定了条款的治外法权范围,不过委内瑞拉只是笼统地加以界定,而西班牙则具体提及洗钱罪。.
在欧洲国家,2010 年进行改革后,《刑法典》第 301 条对该罪行进行了界定。该立法规定,在毒品洗钱案件中,处罚应达到上限。.










